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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工作船码头一期工程用海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4〕11号)
时间:2024-05-24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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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西中岛通用码头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你公司申请的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工作船码头一期工程用海批复如下:

  1.同意大连西中岛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葫芦山湾南岸西中岛北部海域申请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航道用海、锚地用海,用海面积22.2163公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其中申请码头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152公顷、港池、蓄水等8.2314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13.8697公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期限50年,自领取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书之日算起。宗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2.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在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之前,不得使用海域,用海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用海方案。要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内容,制定和实施海洋生态跟踪监测计划,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3.项目用海期间,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重点监管用海活动范围、方式、用途、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情况。你公司要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管工作,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调整后方案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4.你公司应在收到税务部门通知后三个月内,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海域使用金缴纳完成后,应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附件: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工作船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用海界址点坐标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工作船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用海界址点坐标表

码头用海(透水构筑物,0.1152公顷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9°28'06.615"

121°17'08.311"

3

39°28'08.156"

121°17'08.765"

2

39°28'07.029"

121°17'09.447"

4

39°28'07.743"

121°17'07.629"

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用海(港池、蓄水,8.2314公顷)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5

39°28'07.413"

121°17'06.720"

8

39°28'18.072"

121°16'53.691"

6

39°28'08.487"

121°17'09.673"

9

39°28'14.806"

121°16'53.026"

7

39°28'16.018"

121°17'10.492"




专用航道用海(专用航道、锚地,13.8697公顷公顷)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8

39°28'18.072"

121°16'53.691"

10

39°28'24.562"

121°16'00.593"

9

39°28'14.806"

121°16'53.026"

11

39°28'22.056"

121°15'5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