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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4〕1号)
时间:2024-01-10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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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健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协同共治体系,拓展税收共治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深化“政府主导、财税主抓、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共治新格局。经区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健全税收协同共治体系,拓展税收共治的广度和深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树立“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理念,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税费服务,营造更为公平公正的税费征纳环境,持续深化拓展“政府主导、财税主抓、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共治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税收协同共治,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源管控,堵塞征管漏洞,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质量。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确保财源基础不断扩大,财源增长点持续增加,财政收入总量、质量明显提高,为纵深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共治工作顺利推进,现决定成立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剑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于 辉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 鑫 长兴岛税务局局长

  成 员:郝 宁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刘 斌 区政法办公室主任

      李海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谢田全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濮存山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东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殷长桩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夏军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长亮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明生 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盛思云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 彬 长兴岛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 林 长兴岛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那瀚文 长兴岛海关关长

      张同禄 市医保局长兴岛分局副局长

      禹 涛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李 琪 区税务局副局长

      翟永涛 长兴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茂红 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永贺 中国银行大连长兴岛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税收经济形势,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等确需开会研究的,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金融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 任: 于 辉 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副主任: 禹 涛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李 琪 长兴岛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 曹贵安 区财政金融局预算科科长

       于广韬 长兴岛税务局征管科副科长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税收协同共治的日常工作。对各成员单位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督办,根据重点任务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向各成员单位发送,限时办结,并跟踪任务完成进度及开展质效,确保整体工作效率;对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发生变化的,或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相关信息交互内容的,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调整信息交互项目,使信息共享内容能够满足税收协同共治工作需要,充分保障工作机制发挥效能;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涉税数据共享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拓展区级涉税数据共享、交换涉税信息目录内容;进一步健全成员单位间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事项一体化流转机制;依法保障各成员单位涉税信息获取,做到依法依规、严格保密。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具体负责的数据联络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单位涉税信息,提出数据需求、加强数据交换共享等工作。

  (二)实现数据高效赋能

  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共享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报送联合经济分析报告供区管委会领导参考决策,不定期向其他成员单位提出市场主体管理建议。各成员单位将涉税数据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税源信息、风险情报,不断强化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涉税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

  (三)推进政务税务融合

  将纳税服务全面融入政府政务服务“一体化”。按照政务服务、纳税服务同发展共推进的要求,全面对接“12366服务热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积极通过各类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成员单位间政务信息共享,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纳税信用与其他政务、商务、金融、社会信用联动,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1+N”税收失信联合惩戒对接落实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成员单位应依法联合实施惩戒。

  (五)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围绕大项目建设,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信息共享,第一时间了解项目工程进度,实地查看建设情况,分析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各产业项目落地。加强对全区建筑企业及参与大项目建设的外来施工企业服务与监管,鼓励更多高资质建筑企业落户长兴岛,建立外来施工企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情况台账(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不断拓展地方税源。

  (六)监管执法高度协作

  各成员单位通过信息共享将发现问题信息及时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升监管精准度;对线索清晰、证据充足的涉税违法行为,经领导小组合议可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精确度。重点在大额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领域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胸怀“大协同”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增强税收协同共治的战略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高位统筹,强化履职意识,创新思路办法,优化落实举措,紧盯各自“责任田”,将工作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做到“任务清、目标明、责任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效果抓落实。各成员单位应保证提供涉税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让税务部门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涉税风险点,通过精诚共治、精细服务、精准监管,杜绝税收跑冒滴漏,做到税费应收尽收。

  (四)强化督办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建立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台账,动态记录各成员单位涉税数据贡献度、日常沟通配合度等,实施常态化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行立改,切实打造区域税收协同共治新品牌,创建良好营商环境。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涉税信息报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