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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通报2021年度优秀企业的决定(大长经开管发〔2022〕2号)
时间:2022-01-24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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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与大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项目推进、税收贡献、产值规模、科技创新等方面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对经济发展带动性强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各企业努力克服困难、不断进取创新,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促进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发〔2018〕9号)规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优秀企业予以通报:

  1.授予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单位”。

  2.授予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与辽宁省催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单位”。

  3.授予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纳税贡献先进单位”。

  4.授予大连蒙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特别贡献先进单位”。

  5.授予大连凯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6.授予大连新阳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高成长企业”。

  7.授予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工业发展先进单位”。

  8.授予大连益多管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9.授予大连敦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

  10.授予常茂(大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11.授予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外资外贸先进单位”。

  12.通报表扬中共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委员会等10家非公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希望以上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上下要以优秀企业为榜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为长兴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年度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企业名单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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