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长兴岛经济区“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兴岛经济区“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能有效供给,稳物价,惠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大连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7〕169号)《大连市“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长兴岛经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长兴岛经济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暂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我区“菜篮子”市场供给紧张,在某范围内和时间段,出现居民集中抢购、商品市场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急剧波动状态。 “菜篮子”应急状态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2.1特大(红色)状态。是指长兴岛经济区及周边城市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上涨超过200%的商品,导致市场急剧波动,超过区管委会处置能力以及区管委会上报大连市政府和省政府后,大连市政府及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应急状态来应对的状况。
1.2.2重大(橙色)状态。是指长兴岛经济区及周边区市县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上涨超过100%,市场急剧波动,超过区管委会处置能力和管委会上报大连市政府和省政府后,大连市政府及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应急状态来应对的状况。
1.2.3较大(黄色)状态。是长兴岛经济区及区市县(2-3个)出现群众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上涨超过70%,市场急剧波动,超过区管委会处置能力以及区管委会上报大连市政府后,大连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大连市级应急状态来应对的状况。
1.2.4一般(蓝色)状态。是指我区较大范围内或重点行政村(社区)出现群众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区管委会认为需要按照地方应急状态来应对的状况。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菜篮子”市场应急状态下,我区行政区域内市场的采购、调运、加工、储存、销售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市场形成、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调节市场供给,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做好调进和储备,缓解供给异常波动。
1.4.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应急指挥部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及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市场调控和筹备管理体系建设。
1.4.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4.4及时应对、果断处置。出现“菜篮子”市场应急状态时,立即做出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成效。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领导机构
长兴岛经济区“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指挥部(以下简称“菜篮子指挥部”)是区“菜篮子”市场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菜篮子”市场应急供给工作。总指挥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经发局、区党群部、区监察审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社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菜篮子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菜篮子”市场应急供给。
(2)及时向区管委会报告“菜篮子”市场变化情况,分析“菜篮子”市场供给趋势,向区管委会提出启动和终止“菜篮子”市场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区管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3)及时向区管委会、大连市委和大连市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菜篮子”市场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报请区管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启动预案和采取其他紧急干预措施。
(4)根据“菜篮子”商品市场事态发展需要,对应急调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方面的工作。
2.2 办事机构
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区经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菜篮子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工作: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及程序,根据指挥与协调程序及联动需要,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在办公室组建综合协调、监测预警、市场供给、应急加工、市场监管、应急宣传等若干工作组,履行各自职责。
2.3 职责分工
2.3.1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关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提供“菜篮子”市场应急过程中的应急物资;完成区菜篮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区党群部:按照菜篮子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组织好“菜篮子”市场应急状态时的宣传工作,及时通报灾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3.3区监察审计局:对应急行动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审计。
2.3.4区经发局:负责牵头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定期对“菜篮子”市场的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会商结果向区管委会报告;负责应急供给体系建设,组织“菜篮子”商品市场货源调配,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网点;根据全区市场进、销、存、价等情况,经区管委会批准后,负责“菜篮子”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掌握区内外“菜篮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动态,向区管委会和区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加强价格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菜篮子”市场价格动态,并做好预警分析工作。必要时向区管委会应急指挥部提出采取经济手段或行政措施,来保障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
2.3.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主要“菜篮子”市场储存库、主要销售网点以及运输道路的安全保卫和控制,严密防范破坏“菜篮子”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运输车辆,确保运力充足,必要时严格公路运输管理,控制应急物资外流。
2.3.6区社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工作,稳定“菜篮子”产品种植面积和生产能力,科学预测,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场需要。按照区管委会指定的救助范围和标准,完成“菜篮子”指挥部交办的向被救助灾民发放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工作。
2.3.7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菜篮子”市场应急调控所需资金,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3.8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菜篮子”市场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掺杂使假、伪劣产品、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菜篮子”商品市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市场准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严防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流入市场。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和经过生产加工之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应急物资质量安全。
2.3.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现市场总要求、总供给、销售和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菜篮子”商品市场应急供给工作。
2.4 建立“菜篮子”市场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突发事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情况变化快,菜篮子指挥部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共享信息,要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或以信息快报等办法,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菜篮子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 预测预警
3.1 预测
3.1.1菜篮子指挥部要通过配备专职监测人员或机构,对“菜篮子”市场供求及市场行情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报告。
3.1.2菜篮子指挥部要认真执行区管委会关于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出现的供给异常波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3“菜篮子”商品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菜篮子”商品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准确、有效向区管委会报告动态信息。
3.2 预警
3.2.1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区“菜篮子”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预警机构,负责对监测、收集、汇总的各类异常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信息确认后,第一时间报告区管委会。
3.2.2预警信息发布后,菜篮子指挥部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成员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3.2.3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信息中心为依托,建立预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预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畅通,保障应急反应能力,达到应急指挥高效、快捷、有力。
3.3 预警级别及预警发布
预警级别由区应急指挥部确定。特大(红色)状态的预警由区管委会上报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提请国务院发布;重大(橙色)状态的预警由区管委会上报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发布;较大(黄色)状态的预警由区管委会提请大连市政府发布;一般(蓝色)状态的预警由区管委会发布,并报告大连市应急指挥部。变更与解除预警,由信息发布部门实施。
4 应急响应
4.1 一般(蓝色)状态时的响应
4.1.1菜篮子指挥部立即向区管委会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本预案。
4.1.2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启动24小时应急工作制度,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
4.1.3菜篮子指挥部迅速指导各成员单位展开应急工作。
4.1.4菜篮子指挥部迅速派出检查组,对全区“菜篮子”市场秩序和价格情况进行检查整顿。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4.1.5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的原则,按照菜篮子指挥部统一要求,由有关部门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4.1.6菜篮子指挥部迅速通报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4.1.7实行市场供给情况日报制度。每日16时前将“菜篮子”市场供给情况、出现的问题、对策及建议等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4.1.8菜篮子指挥部及时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确定各项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上报区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4.2 较大(黄色)、重大(橙色)、特大(红色)状态时的响应
均有菜篮子指挥部立即向区管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区管委会向大连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大连市“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启动程序,逐级上报,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级预案。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常规信息。以报告、通报、简报等形式,定期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系统、本部门有关信息。菜篮子指挥部办公室以急件形式上报区管委会和区应急指挥部及大连市政府和大连市应急指挥部。
4.4 新闻发布
由党群部向群众说明事件的来由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工作。
4.5 应急解除
“菜篮子”应急状态消除后,特大(红色)状态的解除,由国务院宣布应急状态解除;重大(橙色)状态的解除,由省政府宣布应急状态解除;较大(黄色)或一般(蓝色)状态的解除,分别由大连市政府、长兴岛管委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菜篮子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联络方式更新后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2 资金保障
按照国务院规定,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各级财政要确保在“菜篮子”应急情况下区管委会能掌握必要的调控资金。
5.3 物资保障
5.3.1“菜篮子”商品内外地筹备。菜篮子指挥部要落实菜篮子商品从内、外地筹备的地域、数量和品种等工作,根据需要保障应急供给。
5.3.2“菜篮子”应急保障系统。在菜篮子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根据全区实际,建立完善的“菜篮子”应急保障系统。
5.4 应急配合
菜篮子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的职责开展工作,并可依法紧急征用经营者的“菜篮子”产品、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与应急保障工作相关的设施,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应急供求调控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菜篮子指挥部应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应急行动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审计。对在应急供给过程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筹储物资,要及时进行补充或价值补偿。
6.2 调查总结
应急供求调控终止后,菜篮子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反应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6.3 责任与奖惩
“菜篮子”应急供求调控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重要情况或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
6.4 宣传、培训与演练
菜篮子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及时通报相关动态情况,按照部门职责要求,适时举办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常识培训,抓好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的舆论环境。
7 附则
7.1本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因机构改革撤并的,由承担被撤并部门和单位职能的机构执行本预案的相应职能。
7.2本预案由区菜篮子指挥部负责解释,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并组织实施。
7.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地址:http://ccxi.gov.cn/info/1032/135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