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公示
时间:2026-04-29   作者:袁艺姝   来源:社会事业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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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单位(个人)申请,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现将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的单位(个人)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共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期满无异议,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附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公示信息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