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时间:2026-04-07   作者:袁艺姝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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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经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街道新港村,土地面积47745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土地收回勘测定界图》为准)。

2、原土地使用权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3、土地用途:原为铁路用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拟用于恒力重工四期项目。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已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该地块补偿标准以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为准。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伟 张娜

联系电话:0411-85280812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07室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