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交流岛城中村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时间:2025-03-14   作者:袁艺姝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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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交流岛城中村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北至日鑫热力锅炉房以南、南至瓦交线、东至现状小路、西至现状沟渠(详见交流岛城中村项目拟征收范围红线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抢种、抢栽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交流岛城中村项目拟征收范围红线图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交流岛城中村项目拟征收范围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