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登记通告2024第4号
时间:2024-08-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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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我中心将对下列土地权利设定登记。下列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中心即对下列土地进行登记。

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者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使用权类型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国有

供电用地

908.68

划拨

  登记机关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电 话:0411-85761226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