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本项目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石料厂西南侧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遴选(以下简称“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投资,遴选人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要求
(一)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石料厂西南侧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授权主体: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遴选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遴选方式:以竞争性评选《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方式,公开遴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的项目实施单位。
(二)本次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石料厂西南侧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总修复面积约29.1公顷。
主要实施内容:该项目采用回填处置填埋的方式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石料厂西南侧区域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验收及监测管护工作,完成后交由属地街道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主体备案、修复方案编制、本体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监测管护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修复方案对该区域实施回填、客土、绿化等工程,承担本项目修复所需费用。中选后实施单位需提供银行出具的100万元保函或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100万元。具体的缴交时间、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该项目工期5年,按照“谁立项、谁验收”原则,工程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标准组织环保专家、水保专家从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土地复垦是否满足后期使用需要等方面对生态修复进行封场验收。封场验收后将继续由实施单位对该区域进行日常监测管护,监测管护期2年。
三、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遴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要求:(1)参选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遴选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遴选;(2)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遴选;参选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参选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参选资料的递交
遴选人不统一组织参选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遴选预备会。
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17时00分,参选人应于2024年08月22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审核资料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递交至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代理方负责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递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评选,针对修复模式、技术措施、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评比,遴选最佳实施方案。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参选材料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遴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信息
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11-85280812
代理人信息
名称:北方明昱(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锦城路232-7号
联系人:刘梦梅
联系方式:0411-6257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