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经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金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0200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星河幼儿园(办学许可证1100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育才幼儿园(办学许可证08001)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无实际招生及办学行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决定依法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金座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星河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育才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作到期后自然废止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该3所幼儿园可依法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85282736)。超过上述期限,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将依法废止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废止后,相关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并请以上3所幼儿园自行组织清算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信息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信息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办学地址 |
法人 代表 |
办学许 可证号 |
有效 期至 |
1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金座幼儿园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村 |
杨君 |
02001 |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
2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星河幼儿园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区 |
王世兴 |
11002 |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
3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育才幼儿园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广福回迁小区二期6号楼1-6号公建 |
何美娇 |
08001 |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