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无证违规办学场所的通报
时间:2024-02-28   作者:韩雨   来源:教育文体卫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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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群众线索提供,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对区内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

  无名机构,地址:长兴湾10号楼1单元201室,经区教文卫体局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场所利用居民小区违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工作人员对其现场批评教育警告,下达《责令停办通知书》,违法违规办学地点予以通报,遣散现场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再次告知广大家长朋友们,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审批,办学所需的各项安全条件、卫生条件等均无从保障,且资金缺乏有效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不仅维权难以保障,甚至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孩子第一监管责任人职责,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欢迎各位家长朋友和社会人士监督、举报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或非法培训机构。监督电话:852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