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提供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作者:韩雨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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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长兴岛街道、交流岛街道:

  根据《大连市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方案》(大政办发〔2020〕58号)和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提供2024年度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审查政府购买服务。

  目前,我区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大连市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连汇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建科设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佳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我区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分别承担西部石化区(石辉耀村、新港村)、中部产业区(长岭村、沙包村、三堂村、海上村、三咀村、广福村)、西中岛石化园区(交流岛街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秉着自愿为原则,自主选择向区住建局提出《施工图审查机构申请书》。

  二、区住建局向审图机构发出《施工图审查委托书》。

  三、区财金局承担首次施工图审查费用,包括:因长兴岛管委会部门规划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重新审查的审查费用。

  若因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审查费用。因建设单位原因中断首次施工图审查的,建设项目的首次施工图审查费以及再次报审时的审查费用均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等项目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在实施之日前,具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在大连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平台上报送施工图联合审查”、“已和审图机构签订合同”三种情况之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纳入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图审查机构申请书

  附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

  

  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85281330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