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张南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02-08   作者:韩雨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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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人张南与出售人大连宏州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果测面积见明细表)并已备案,购房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

现张南依据无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向本中心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对该房屋权属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中心即对该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


购房人

房屋坐落

果测面积(㎡)

张南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怡海花园1号2单元7层1号

75.12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8日

  联系人:张宁,电话:8576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