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按照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以产出和效益为切入点,不断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区财金局制定绩效管理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制定出台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实施方案》《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方案》《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具体办法,累计下发20个文件,使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了责任分工,理顺了工作程序,规范了评价流程,夯实了管理基础,突出结果导向,建立了绩效激励约束机制。
组织单位自评、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建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分级管理机制。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达到全覆盖。在单位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选取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共计组织开展了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62亿元。
从绩效管理源头—绩效目标设置质量提升入手,全面梳理了绩效指标,逐步形成指标清晰、简单易行、科学标准的绩效指标体系。完善了项目库绩效指标常态化储备功能,将与专项资金对应的绩效指标,全部导入财政项目库系统,进一步推动了绩效指标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覆盖所有非涉密部门和项目,“阳光绩效”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考评机制,部门自评和重点评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绩效综合考评范围。推进各部门从制度建设、绩效评价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扎扎实实的整改,进一步提高了部门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