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度“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1   作者:韩雨   来源:投资促进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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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6号)文件要求,请区内从事“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经营户,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1日前,长兴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经营户到管委会1107办公室,交流岛办事处辖区内经营户到交流岛街道经济办公室提交文件中要求的经营户资料和申请表,申请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我局将组织中介机构评选后,经公示并经管委会同意后,确定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补贴管理的经营户名单,自公布之日一年内,上述经营户将享受“菜篮子”专项资金补贴,我局将委托中介机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查实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每次扣发10%补贴资金;对于申报未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的经营户,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对于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的经营户,若中途因各种原因退出的,期间发生的费用自理。

  区投促局将各菜篮子网点遵守防疫规定纳入考核,查实一次(以下达整改通知书为准)扣分10%补贴资金。

  中介机构:姜孝成       联系电话:13624949876

  区投促局:盛万功       联系电话:13940803077

  交流道街道:王诚斌     联系电话:15040464355

 

  附件:1. 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6号)及长兴岛经济区“菜篮子”补贴资金申请表

     2. 2023年度申报“菜篮子”管理补贴资金经营户评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