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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清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违法养殖用海项目养殖物的通告
时间:2021-10-22   作者:齐冲   来源:自然资源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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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和大连市《关于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养殖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9月7日,我区下发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清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违法养殖用海项目的通告》,明确了清理整治项目、范围和时间。但是,通过管委会相关部门开展的联合现场检查,发现仍然存在违法养殖活动。

按照大连市政府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历史遗留问题养殖项目整改专项调度会议工作安排和部署,为确保我区按期完成大连斑海豹保护区违法养殖用海项目停止养殖活动,现通告如下:

2021年10月31日前,养殖户将养殖物全部采捕清理完毕,不准继续投放苗种从事养殖活动。对没有停止违法养殖活动的,按照大连市政府工作要求,管委会将责成相关部门拆除养殖设施,强制停止违法养殖活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停止违法养殖活动,因拆除养殖设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