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公开情况。2018年,长兴岛街道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各项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街道共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
目前,街道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依托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创新工作,努力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4条,其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2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2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通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1项。进一步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街道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街道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加强舆情的研判处置,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事件网络舆情监控,加强了对日常涉区舆情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对涉及我街道的非洲猪瘟、扫黑除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按照国家、辽宁省和大连市及区管委会要求,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根据街道实际,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无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2018年,街道根据区管委会对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并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根据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长兴岛经济区第十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街道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2个部门、8个村积极筹备、统一部署、精心组织“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