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卫健委、大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大连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四个等级
据了解,《大连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学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处理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校方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依据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个级别。
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省、市、县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响应启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分析、评估,对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的,由事件级别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采取响应措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响应情况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后,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
响应终止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由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预案》还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校方应在事件结束5天内对本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报当地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事件结束10天内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