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政法办发〔2014〕8号
区属各单位:
按照大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的工作,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政法办公室
2015年5月1日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5年,管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大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协同推进各项领域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在全区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承接好市政府下放的各批次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统筹简化、规范实施流程,努力提供优质行政服务。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保证政府权力公开透明。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3.规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准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权限,不断增强程序意识。贯彻执行《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论证和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必经程序得到严格执行。
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依法行政工作和相对集中处置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机制,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风险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5.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建立管委会办公室、法制机构、起草部门三方有效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督导力度和检查力度。积极稳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6.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深入落实《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计划和清理结果报送制度。按照一年一清理的工作要求,以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为重点,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审核执法主体资格,未经审定公告,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禁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突出严格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重点解决行政机关违法收缴罚款等突出问题。完善并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季度通报制度,严格纠正违法个案。根据市法制办安排,建立执法程序全程记录制度。探索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9.健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机制。认真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1〕46号),开展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构建政府法制机构主导、政府部门公共参与,吸收社会力量参加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10.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依法参与行政复议活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登记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建议、意见等多种手段,加大案件纠错力度。
11.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委托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出庭,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落实司法建议书和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提出的规范依法行政的建议。落实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法院庭审观摩,加强沟通交流,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
12.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全面排查信访纠纷矛盾隐患,减少存量、控制增量。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加强政府层级监督。重点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的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
14.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
15.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公民和组织申诉、举报、控告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违法行政行为。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16.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常务会议学法、法治讲座和专题研讨。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利用“大连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等培训资源,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年度全区行政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拓展延伸。
八、持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7.继续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继续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19.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力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结合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调整考核内容。改革考评方式,由注重结果的年底集中考核向注重过程的日常监督过渡。考核对象和重点向决策领域倾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行政机关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