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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兴岛经济区法制机构工作总结
时间:2014-12-08   来源:区政法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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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区政法办在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建设法治政府,落实重点工作

围绕《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大连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做好全区依法行政统筹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严格工作标准和时限。组织《长兴岛经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2-2016年)》中期修订调整,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统筹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

二、助力依法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参与管委会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简政放权、涉法信访或投诉案件法律咨询等工作。提供法律审查建议,供决策参考。全年,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送变配电工程建设协议》、《关于规划建设大连西中岛地方铁路的协议》等20项重大涉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提出书面法律建议近200条。

三、强化备案审查,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到年初定计划,年底做总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落实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工作要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报备。

四、完善执法监督指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队伍建设。严格审核认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86人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授予执法资格,合格率达96%。继续开展执法证件管理工作。2014年申领执法证42个,换发执法证2个。执法证审验156个。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试行)》,开展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抽查区安监局、城建局等重点执法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坚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备案制度,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和执法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突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损益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2014年集中抽查全区8个执法部门24份案卷,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继续施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整备案制度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计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职责,做到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推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2014年,政法办积极探索,努力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2015年,我们将围绕管委会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政法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