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
2017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管委会中心工作,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坚决落实产业立区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约束,加强资金保障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和管委会各项工作任务。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6,950 万元,同比增加58,704万元,增长25.7%,完成年度预算的125.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5,403 万元,同比减少9,852万元,下降6%,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54.3%;非税收入完成131,547 万元,同比增加68,556万元,增长108.8%,完成年度预算的14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8%。具体结构如下:
税收收入:增值税完成27,592万元,同比增长83.3%;企业所得税完成8,539 万元,同比增长33.2%;个人所得税完成2,030万元,同比增长3.9%;资源税完成72,587万元,同比增长26.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120万元,同比下降9.2%;契税完成12,182万元,同比增长186.3%。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完成11,351万元,同比增长189.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263万元,同比增长103.9%;罚没收入完成105,974万元,同比增长92.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1,959万元,同比增长304.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95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454万元(其中: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出补助23,351万元,专项补助5,10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0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18万元,收入总量为319,1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522万元,为预算的119.1%,上解上级支出5,152万元,年终结余为3,5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支出总量为319,182万元。收支相抵,总量平衡。预算稳定调节余额312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8万元,为预算的75.4%。
公共安全支出8,197万元,为预算的95.25%。
教育支出19,171万元,为预算的103.8%。投入52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校车及义务教育、学期教育学校学生通勤补贴,减轻学生家庭就学负担;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补助政策,为全区公办幼儿园提供运行补助;落实扶困助学政策,为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营补助50万元,用于促进民办幼儿园降低托保费用;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科学技术支出4,879万元。支持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中试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万元,为预算的89.4%。推进我区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街道文化站馆的免费开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8万元,为预算的85.8%。投入1500万元用于各类抚恤优待金,保障优抚、低保和特困人员补助资金;计划生育事业支出300万元,用于农村部分家庭计划成本生育奖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投入残疾事业共计590万元,为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了助学帮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免费体检,2017年度残疾人自主创业资金等资金保障。“4050”“5560”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助及企业吸纳失地失海人群社保补贴区财政共计投入400万元;开办失地失海人员引导式培训班,投入130万,用于支持失地失海人员的培训提升,促进失地失海人员再就业;完善动迁安置工作,保障动迁人员过渡期的基本生活,2017年发放失地失海农民生活保障金2,700万元,落实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补贴、稳定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4万元,为预算的9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承担的惠民政策,极大降低我区农民负担,全区参合18,309人,参合率达100%,2017年新农合区级共计投入资金55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全年投入400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保障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517万元,为预算的71.4%。改善农村环境,拨付资金377万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拨付822万元用于环保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161,417万元,为预算的187.3%。回迁小区物业补助,环卫清扫,市政工程建设、市政管护等。
农林水支出6,524万元,为预算的160.2%。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绿化、荒山绿化、公益林养护和农产品、蓄产品安全检测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3,764万元,为预算的98.7%。对国道G228丹老线路面改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097万元,为预算的75.8%。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48万元,为预算的99.2%。开展气象监测和海洋执法管理。
债务付息支出44,793万元,为预算的102.2%。用于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政府基金收入205,76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5,4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9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05,7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5,424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0万元,其他支出119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为 205,7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为1,290万元,基金收入总量为207,24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05,789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197万元,调出资金1,0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总量207,241万元。收支相抵,总量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批准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85.6亿元。当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6.38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26.38亿元。2017年末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65.25亿元。
三、2017年预算执行特点
2017年,深入分析经济形势,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好地拓展和发挥财税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实现长兴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做出制度上的保障,为营造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企业承诺制、企业项目“零收费、零处罚”等制度的相续落实,使我区成为“成本最低、时间最短、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地。支持实体经济降成本,落实税收优惠,清理涉企收费,降低社保缴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营改增政策性减税等影响因素,财税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综合治税,大力开展专项清理,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了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了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三)预算体系趋于健全,财税改革逐步深化
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全区上下牢牢树立“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思想,坚持预算法定原则,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老体制实现平稳过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预决算、转移支付、“三公”经费和政府债务公开内容更加具体。加强非税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清理公布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取消、免征收费项目政策,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更加规范。
(四)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导向,整合各种财政性资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向民生领域倾斜。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十项民生支出共计214,09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