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登记通告2020第1号
时间:2020-07-01   来源: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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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我中心将对下列土地权利设定登记。下列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后1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中心即对下列土地进行登记。


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者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使用权类型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街道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国有

公共设施用地

2142

划拨

  登记机关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电 话:0411-85761226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