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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增加村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的3条建议》(第497号)答复意见
时间:2022-06-06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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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银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的3条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收到建议后,我区深入各街道和村,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方了解,目前针对增加村干部保险相关事宜,国家、省、市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对于增加村干部社会保险补助金额和比例各地区情况也存在差异。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1.建议村干部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参加社会保险。

  答复:对村干部增加社会保险补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由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区市县按照要求,细化措施,强化落实,增加干部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2.上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按照社保缴费标准给村干部确定在岗补助。

  答复: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下拨了党建工作经费,我区根据相关比例进行了配套,但此项经费属于专项业务经费,不能用于村干部社保缴费的补助。

  3.在岗补助纳入村干部廉政建设及年度各项工作考核范围,促进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答复:待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我区将按照要求纳入党建或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并及时调整村干部社会保险补助,争取给村干部更多的养老保障。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