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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价报告》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1〕47号)
时间:2021-10-29   作者:齐冲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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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结合当前安全监管的实现和未来发展项目的需要,对危化品安全保障设施建设进行较长远的布置和安排、确立长远的安全目标,杜绝安全隐患,开展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原则同意《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该报告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从两个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安全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定量或定性分析,并从控制和降低园区区域运行安全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对危化品安全规划和安全管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望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风险评估结果,积极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评估效用。

  特此批复。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