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安全隐患清单的通报(第2期)
时间:2021-12-27   作者:齐冲   来源:应急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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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辽宁省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抽查大连中沐化工有限公司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通报如下:

  1.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内容不符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的要求。

  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预案,应急资源调查内容不全。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学时分配不合理,且缺少实操实训内容。

  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均未以公司正式文件印发。

  5.岗位操作规程中缺少异常工况处置内容。

  6.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厂长均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厂长没有公司管理决策权限),且董事长职责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1条的要求。

  7.甲类仓库的耐火等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设计为一级,而验收阶段是二级,需核实设计的变更情况。

  8.厂区内多处场地大量堆放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

  9.甲类仓库的出入口记录填写不规范;化学品包装物上缺少规范的化学品标签。

  10.甲类仓库内部分室内消火栓被遮挡,影响正常使用。

  11.甲类仓库库房内防爆电气的接线不规范,部分穿管未封堵。

  12.聚芳醚装置存在“私改乱建”的情况,如:混合酚的装车环节、低聚物混料工序、后建的装料棚、一楼新增桶装原料加热房等。

  13.导热油炉间内操作台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处于燃气管线可燃气体释放源的4.5m范围内)。

  14.导热油炉间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器设置不规范,可燃气体(指甲烷)应在释放源上方2m内和建筑屋顶同时设置探头,有毒气体(指一氧化碳)应在释放源上方0.5~1m范围内设置有毒气体报警器探头。

  15.罐区泵房内氮气管线接口采用单阀,缺少法兰盖。

  16.液氧区氧浓度检测报警器探头的高度不符合要求(应为距地坪1.5~2m)。

  17.液氧区电缆穿线管依托与氧气出口总管固定铺设,建议单独铺设。

  18.控制室未经抗爆计算。

  19.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控制室内随机询问2名内操人员,不了解工艺操作和安全操作的基本参数。

  20.厂区南侧的围墙不完整,有大量的施工人群,与厂区间无有效分隔。

  21.干燥炉电机转动轴缺少防护罩。

  22.SIS阀门的气源球阀缺少常开标识;SIS系统未设置操作权限。

  23.事故地下罐3台电机缺少防雨帽。

  24.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存在问题:如动火票分析时间距作业时间超过半小时;临时用电票供电人、作业人及安全措施确认人为同一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