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着眼解决当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区已编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5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系。
联系人:方文海
联系电话:85280068
邮箱:cxdjfjqyk@126.com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破解束缚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 壁垒,着眼解决当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性保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积极营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着力构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协调、权益保护、公平竞争、政策服务、诉求办理、创业激励等制度机制,推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做大连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的排头兵。
二、建立机制
(一)工作协调机制
1.健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由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区经济发展局牵头,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议,解决企业反映的共性和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权益保护机制
2.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拖欠问题跟踪督办。中小企业可通过大连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平台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账款问题进行投诉。区经济发展局接到投诉线索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投诉线索转交处理单位;处理单位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对于案情复杂的投诉,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最长不超过90日。(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
(三)公平竞争制度
3.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时贯彻实施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准入环节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进一步清理招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重大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招标条件,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牵头单位: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监管部门)
(四)政策服务机制
5.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涉企政策制定出台后,制定部门要及时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涉企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载体,精准推送给政策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并加大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力度。依托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增设“惠企政策服务”栏目功能,增加多维度、精准化推送手段,完善涉企政策与企业匹配“靶点”信息和算法策略,企业可通过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接收、查看与自身相匹配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各相关单位负责梳理本条线国家、省、市级和地区的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建立清单,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并动态更新“免申即享”政策和服务清单,优化兑现流程,通过数据共享、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手段,精准匹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市场主体,提升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企业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兴岛发布”查询“免申即享”政策和服务清单。(牵头单位: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建立智慧人才服务机制。落实“兴连英才计划”,依托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免申即享”政策待遇;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审核,实现“一次不用跑”、“即申即享”。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开通人才招聘、人才需求、人才公寓等服务功能,提高人才办事效率,实现“一网通查”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牵头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8.畅通拓宽政商沟通渠道。完善服务民营企业专员联系制度,每年更新全区“服务专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企业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中小企业”专栏中进行查询。“服务专员”为民营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解决政商关系中“‘清’而不‘亲’”影响服务企业质量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
(二)抓好督促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落实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破解束缚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壁垒,着眼解决当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管委会制定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请示区管委会同意,由区经济发展局制定了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区经济发展局在起草我区《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工作方案》后,征求了区投促、住建、社管等16个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按照区党群部、区住建局意见进行完善后,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决定,制定出台了本方案。
该方案出台后,区经济发展局将会同区投促、街道、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机制,切实做好民营经济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