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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作者:齐冲   来源:经济发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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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于科技创新的战略方针和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二次创业 再次腾飞”的总目标,聚焦我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创新政策供给,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区经济发展局起草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力争我区科技创新生态短板得到一定程度的“拉长”,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现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

  二、征求方式

  (1)信函:意见邮寄至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邮编:116317。

  (2)电话:0411-85282429。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2月2日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于科技创新的战略方针和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二次创业 再次腾飞”的总目标,聚焦我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创新政策供给,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从科技创新生态“政、产、学、研、金、用”六个方面要素,发挥科技政策引领作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拟定《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力争我区科技创新生态短板得到一定程度的“拉长”。

  二、涉及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聚焦“一高一小及优质中小企业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孵化载体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体系建设”5个方面,开展科技引领工作。《实施办法》5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培育高新、科小、专精特新。一是建立高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拟对纳入高企和专精特新培育库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二是培育高企、科小、专精特新企业。拟对首次认定的高企奖励25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奖励10万元;对新迁入的高企奖励5万元;对评价入库的科小奖励0.5万元;对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奖励1万元、10万元、50万元。

  2.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一是建立瞪羚培育库,拟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奖励5万元。二是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拟对认定为雏鹰的企业奖励5万元;认定为瞪羚的企业奖励10万元;认定为潜在独角兽的企业奖励50万元;获得独角兽认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3.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引进建设重大创新基础设施,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支持力度和方式。二是支持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国家或省实际到位资金的1:1配套支持,最高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2000万元的支持。三是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按国家、省实际到位资金的1:1配套支持;按市实到资金的50%配套支持。获得年度评优的,按奖励额25%给予相应奖励。

  4.推进孵化载体发展。一是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拟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孵化器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年度考核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档次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备案为国家、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年度考核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档次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二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级科技类赛事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三是发挥孵化载体的支撑作用。孵化器成功孵化一家科小奖励1万元;成功孵化一家雏鹰奖励2万元;成功孵化一家高企,奖励3万元;成功孵化一家瞪羚,奖励5万元;成功孵化一家独角兽,奖励20万元。原则上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四是鼓励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举办高质量科技活动,单个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后补助,每年不超过两次。

  5.支持技术交易及成果转化。一是拟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扶持的项目,给予上级补助50%的奖励。二是拟对技术合同实际发生交易额给予0.5%补贴,上限为20万元。三是拟对备案为省、市级产学研联盟的给予合作经费20%的补助。四是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按照市级补助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五是拟对认定为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