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货车司机管理服务的通告 大疫指综发〔2022〕58号
时间:2022-04-20   作者:韩雨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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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保障物流通畅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全面做好货车司机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做好入连信息采集。域外来(返)连货车司机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区市县(先导区)及接货单位报备,内容包括计划来(返)连时间、车牌号码、行车路线、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卡码及核酸证明情况。各入连通道检测点要全面使用“货车来连备案系统”,对来(返)连货车司乘人员信息进行采集。

  二、优化货车通行措施。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含绿色带*号)、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通行。对抵连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原则,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货车司机接到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就近停至安全位置等待,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后续管控措施。

  三、实行全程闭环管理措施。未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来、离连货车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货车抵连时,各检测点现场工作人员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排查、信息登记、交通疏导和信息推送,由接货单位及其所在属地防指负责“点对点”服务引导,直接前往交货地,沿途原则上不与社会面进行接触,如有需要,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开展;离连时,由接货单位及其所在属地防指负责“点对点”将车辆引入离连通道;当日无法离开的,由属地防指负责将车辆引导至专用停车场地,实施集中停车和住宿管理,落实后续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全程闭环管理。

  四、做好健康码异常人员管控。如货车中有红(黄)码人员的,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信息推送,由检测点或港口客运站所在属地防指负责将车辆引导至专用停车场,并将红(黄)码人员及同行人员用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同时对行程进行进一步排查。排除异常后,红(黄)码人员及其同行人员需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货物可由司机联系货主安排另外车辆转运或对驾驶室消毒后安排另外绿码司机继续行程,属地防指要提供必要协助。

  五、强化货车司乘人员人文关怀。各地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出入口、物流园区、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域外来(返)连货车聚集地设立货车司机公益性核酸检测点。短时间内不离连的货车司机,24小时内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在重点物流园区、大型港口、商超、水产和农贸批发市场等周边地区货车司机较为集中区域,设置货车专用停车场、司机专用休息场所和流动厕所等设施,并提供简餐、饮用水、口罩、消毒纸巾等服务,特别要对在车上过夜的货车司机提供必要帮助,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强保通保畅保供工作。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协调做好全国统一《通行证》办理、发放等工作,落实统一标准样式要求,确保足量发放、全国互认。各检测点要优先查验运送能 源、民生保障、应急、防疫、重点企业运行所需物资车辆,确保规范查验、快速验放、减少拥堵。结合实际情况,可开辟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设置明显标识,加强指挥疏导,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检查、快捷通行。

  七、做好诉求办理工作。充分发挥12328、12345热线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