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在线访谈实录
2021-03-04 08:37     责任编辑:    来源: 中国大连 审核人:   (点击: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登录“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马莹做客本期访谈,解读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

  [嘉宾]: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访谈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有关困难居民医保政策相关话题。

  [嘉宾]: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对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并对其就医时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实施救助的制度。

  [嘉宾]:2015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民发〔2015〕138号),将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2019年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儿童医疗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116号),将我市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儿童列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象;2020年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全市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低收入家庭成员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80号),又将我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救助对象范围。

  [嘉宾]:目前,全市已有5类人群享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政策规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有效解决贫困居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嘉宾]: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且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成员和我市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

  [主持人]: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嘉宾]: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和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50%予以资助。

  [主持人]: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是多少?

  [嘉宾]:医疗救助坚持以住院为主,同时兼顾门诊重特大疾病救助,主要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住院救助为救助对象一年内因单次或多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后,剩余个人负担合规的医疗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城乡低保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由政府按70%予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和我市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由政府按95%予以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在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按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主持人]:大连市医疗救助限额是多少?

  [嘉宾]:城乡困难居民属于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含门诊)为2万元;属于患有其他疾病的,年累计最高限额为1万元。

  [主持人]:大连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有哪些?怎么办理?

  [嘉宾]: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疾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的九种重特大疾病。患有9类重特大疾病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可持医保卡或社保卡、有效病史材料到具有门诊大病结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申请办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认定。认定通过(成功)后,在门诊就医时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主持人]:如何能享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嘉宾]: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成员和我市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后,即可享受医疗救助。

  [主持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困难居民什么时间可享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待遇?

  [嘉宾]:城乡困难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自参保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享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待遇。

  [主持人]:城乡困难居民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如何结算?

  [嘉宾]:目前,我市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院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主持人]: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嘉宾]: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67号)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建立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公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补偿额度累进结算,不设封顶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0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支付6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5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支付65%;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普通参保人员的50%。支付比例为70%。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城乡困难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即为1万元。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嘉宾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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