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学生资助政策在线访谈
2019-04-17 15:34     责任编辑:    来源: 中国大连 审核人:   (点击: )

问:我市学前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我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免托保费政策。

   

问: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哪些?

   

答: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幼儿、享受低收入政策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以及父母残疾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

   

问:免托保费标准是什么?

   

答:资助标准为按实际收费标准免收,最高不超过580元/月·人。

   

问:学前免托保费资助面怎么确定的?

   

答:城市和县镇地区平均约占其在园幼儿总数5%,农村地区平均约占其在园幼儿总数10%。

   

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我市对公办小学和初中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问: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资助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补助8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补助10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问: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包含什么?

   

答: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为: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寒窗基金。

   

问: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资助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大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具体认定由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情况等进行界定,着重考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孤残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特殊情况)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普通高中就读的,与所在城市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金额为多少?

   

答: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申请、评审、公示和发放?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经过申请、评审、公示的程序后,教育部门(学校)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资助卡中。(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年9月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大连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说明本人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2)学校评审。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按有关规定评审出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初步名单。(3)学校公示。学校将评审出符合条件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即确定为该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4)发放。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资助卡,教育部门(学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问: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是否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问:在中职学校参加短期培训,能否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全日制在读的中职学生,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问:就读中职学校,只有助学金和免学费两种资助政策吗?

   

答:目前,我市中职学校已经建立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市政府奖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问:残疾人和单亲家庭申请是不是有优先权?

   

答:同等条件下优先,仍需要经过申请、评议、公示等必要程序。

   

问:中职免学费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中职免学费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2400元/年·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问: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年。

   

问: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审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中等职业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的评审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对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审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申请。向学校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并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2)班级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3)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要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4)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生管理、财务、教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集体研究、审批。学校对经审批确认后的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时录入全国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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