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辽宁省与大连市稳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区目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依据为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8号)》,目前该项标准有效期至2025年底。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24号)、《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大自然资便笺[2025]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因素,不降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经测算本轮征地区片价格与上一轮价格持平。调整前后无变化,具体见表。
调整前后综合地价对比表
单位:万元/亩
区片级别 |
调整前地价 (万元/亩) |
调整后地价 (万元/亩) |
变动幅度 |
村(社区)名 |
Ⅰ |
4.2 |
4.2 |
0% |
长兴岛街道:广福村、海上村、三咀村、三堂村、沙包村、世辉耀村、新港村、长岭村 |
Ⅱ |
3.7 |
3.7 |
0% |
交流道街道:北炭窑村、朝阳村、大山村、东北村、交流岛村、骆驼村、马路村、前哨村、桑屯村、西海头村、向阳村 |
二、公告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3、主要方式:公众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表达对本事项的态度及相关意见。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评估主体):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宏伟
电 话:85280812
联系单位(第三方机构):大连大地土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斌、吴晓斯
电 话:0411-85632566
邮 箱:dlground@163.com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