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2025)-24号
时间:2025-07-21   作者:袁艺姝   来源: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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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辉因保管不善,将大房权证长私字第20110022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大房权证长私字第201100224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运辉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