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我区暂无经民政部门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营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公告
时间:2025-07-15   作者:袁艺姝   来源:社会事业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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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区民政部门核实确认,我区暂无经民政部门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营性骨灰存放设施(包括骨灰堂、骨灰塔、骨灰林等)。任何未经审批擅自兴建、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其安全性和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如有发现违规经营骨灰存放场所或通过虚假宣传、以低价诱导、投资理财等方式违规推销骨灰存放服务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区民政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411-85283128 0411-85283648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