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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4-10-23   作者:袁艺姝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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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通过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助力区“二次创业 再次腾飞”新征程。根据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长兴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或拥有使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的;

2.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

3.区内拥有领军人才的企业;

4.区内经市级及以上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

二、申报材料

1.《长兴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申报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2.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登记入库。后续将根据《实施办法》,对入库企业择优培育为成长型企业、优势企业,并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

联系人:何永壮,联系电话:0411-85280026 ,电子邮箱:cxdscjdgljjgek@163.com。


附件:大连长兴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及申报承诺书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