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2号
时间:2024-07-04   作者:韩雨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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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大连长兴岛不动产证明第060132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借款人已经还完全部贷款,主债权已消灭,现声明辽(2020)大连长兴岛不动产证明第060132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