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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油气化工泊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时间:2022-08-05   作者:韩雨   来源: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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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油气化工泊位项目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8月18日(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大连市海洋发展局提交书面材料,地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213室(西岗区长春路辅路与民众街交叉口东40米);联系电话:0411-62919956;联系人:海域海岛处。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油气化工泊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油气化工泊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