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9月13日上午,长兴岛检察院在长兴岛楼区新港广场进行法治宣传和现场讲解,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通过布置拱型门、悬挂条幅、摆放反恐怖防范宣传展板、设立展台以及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并进行现场讲解等方式,以《反恐怖主义法》第三章安全防范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作为宣传重点,以反恐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围绕政府职责、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网络监管、武装巡逻、城市规划、反恐怖融资、情报调查、应对处置、舆情控制等方面进行讲解,发放《一图看懂< 反恐法>》、《反恐防暴常识—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反恐防暴常识—防范和应对暴力恐怖袭击》等宣传材料共计200余人次。
通过此次反恐怖防范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增强了反恐意识,提高了防范能力。现场百姓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实现全民共同参与。检察机关也要从自身做起,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共同构建平安长兴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