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展集中业务学习活动
2018-10-19 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国土分局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为规范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区土地储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修订后印发,于2018年1月3日起实施。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强化土地储备债务风险防控,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于1月17日印发,将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关于资金管理的内容,从资金来源、适用范围、相关资金管理、收支预决算及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求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

在讲解学习过程中,通过多媒体呈现,一是着重将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2007年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对比讲解,带动大家思考今后工作中应如何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与自身的思考,详细地讲解了新时期土地储备工作的发展历程与政策的变化原因,使大家对新印发的两个《办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