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现将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该通知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管委会120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xdjfjgx@163.com,具体通知事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振,联系电话:852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