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恢复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2021-02-22 19:09     责任编辑:齐冲    来源: 大连发布 审核人:   (点击: )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要求,现就我市幼儿园春季复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园时间

  2月22日以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达到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恢复幼儿入园。


  二、工作要求

  各幼儿园要参照《大连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复园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细致做好复园工作。


  1.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管理要求。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和幼儿个人健康信息调查,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幼儿园复园前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教职工和幼儿健康管理,确保返园教职工和幼儿健康、安全。


  2.加强园所环境整治。开展复园前园所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活动室、盥洗室、功能教室、食堂、保健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切实做好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园舍、汛期防溺水等管理。


  3.做好园所防控管理。要科学规划幼儿错时错峰入离园时间,把好幼儿园入口健康监测环节,确保入园体温检测过程快速、安全、有序。要做好教职工和幼儿出缺勤统计,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制度。要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流程。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教育部门应会同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复园幼儿园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对未经批准的无证幼儿园复园招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加强复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师幼安全返园并顺利开展保教工作。园长、书记是幼儿园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主抓,统筹协调,坚守岗位,抓实疫情防控各环节工作。


  3.切实加强检查督查。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本地区幼儿园疫情防控、复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区督查复园工作。


  4.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家园联系,科学引导幼儿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准确通报复园相关情况,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全面营造良好复园防控氛围。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