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7-07 15:56     责任编辑:    来源: 经济发展局 审核人:   (点击: )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20〕358号)要求,现组织区内相关单位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约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推荐项目。

  在符合以上9个方面推荐项目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可上网下载)、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辽宁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内容详见附件1。同一单位同一领域,已批复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途径及数量

  高等院校须通过省教育厅申报,通过其他途径不予受理;企业、科研院及其他单位通过长兴岛经济发展局申报。

  四、同一项目法人不可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限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报送至长兴岛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审核后组织上报大连市发改委。报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七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长兴岛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初涵 联系电话:85283223



附件【附件1、省工程研究中心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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