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强全民保护电力设施意识,根据市工信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工信发〔2020〕63号)文件要求,现将《电力法》和《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给各单位。具体通知事宜已传至附件中,请自行下载。
附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法等相关材料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