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自3月12日起,长兴岛经济区在做好四个“严格”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实行有序复诊。
一是严格复诊验收审核制。全区所有停诊的医疗机构需向区卫生部门提交复诊申请,预约现场检查,经验收达标后方可复诊。对检查中发现预检分诊能力不足、感染防控不到位的医疗机构继续暂停开诊。
二是严格复诊标准。制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医疗机构复诊基本标准》,要求申请开诊的机构严格入口管理,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复诊医用防护物资储备。
三是严格诊疗秩序。各开诊机构按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禁擅自降低防控标准。门诊务必保证“一人一诊一室”,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管理和就诊患者流程管理。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患者,立即隔离观察,坚决杜绝任何擅自留诊行为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之前,辖区医疗机构不得收治抵连、返连不足14天的患者。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区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依法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开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