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28日,区社管局组织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供应合格的消毒剂,加强公共场所环境消毒管理。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2人次,对我区5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其中紧急上市消毒剂生产企业1家,经营消毒剂的药房30家,住宿场所15家,超市1家,营业中理发店9家。对部分单位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适时开展追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本次监督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4份,同时发放《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消毒指引》等指导性文件23份。
本次蓝盾专项监督检查深入规范了我区消毒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使命和担当,继续依法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群众科学使用消毒剂,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为我区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