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群体聚餐管控告知书
当前全省正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关要求,按照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管控的通告》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时期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告知如下: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五严禁、五落实、三强化”,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落实市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要求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提供现场就餐服务,要采取打包外带或者网络订餐实施无接触外卖配送。
(二)消费者进入餐饮店要全程佩戴口罩,并由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体温测量。
(三)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和事业单位食堂应禁止集体性就餐,可选择分餐配送方式。
(四)企业单位食堂应采用分散性就餐。
1、就餐人数较少,有分散就餐条件的企业单位食堂要实行分餐,保证人员不集中就餐。
2、不具备分餐条件的企业单位食堂要延长员工就餐时间,保证员工分批分散就餐,具体措施如下:
(1)应采取分时错峰、岗位送餐、隔座就餐等分散式简餐或分餐配送方式,避免排队取餐。
(2)保证每批就餐人数达到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
(3)应统一员工就餐方向,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
(4)所有餐食饮品独立包装,取消公共区域自助添盛。
(5)所有餐具统一由专门人员分发,取消自行领取,分发人员要做好防护。
(6)食堂环境定期通风,进行就餐环境空气消毒。茶水间、食堂要准备消毒设施,对饮水机、咖啡机、电磁炉等公用设施做好随时用,随时消毒。
(五)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六)各类餐饮企业须按照《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令要求到属地防控指挥部进行复工备案。
(七)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管控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卫健、商务、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公安、教育、住建等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托区(市、县)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严密链条,控制疫情传播。对拒不执行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依规处理。
二、落实辽宁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到“五严禁”
(一)严禁举办群体性宴席等人员集聚活动;
(二)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四)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五)严禁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五落实”
(一)落实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要求,食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二)落实规范操作要求,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含分餐)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三)落实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用具要按照要求每餐次进行消毒并保持清洁;
(四)落实加工操作及就餐场所清洁卫生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五)落实食品贮存要求,食品存放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并保证温度等保存条件,定期清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或超出保质期。
四、保障网络餐饮安全,做到“三强化”
(一)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的“野味”产品和无许可入网商户的自查自纠工作,下线相关商品和商户;
(二)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教育,确保配送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并使用“食安封签”;
(三)强化送餐人员健康管理,送餐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鼓励选择外卖订餐服务,实行“无接触配送”。
区市县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部门将全面加强监管巡查,严格落实本告知书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和涉事主体,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社会各界发现违反本告知书规定的,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
特此告知。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